上篇讲了一般模式下海关申报的时限要求,那么有一般情况就有特殊情况。那么有哪些特殊情况,特殊情况下海关申报时限要求是怎样的?
1、 提前申报
经海关批准后,收发货人或者代理报关行可以在拿到舱单或者提单后提前向海关申报。
在进出口货物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情况下可以在进口货物起运后、抵港前或者出口货物到海关作业场所3日内提前向海关申报,办理清关手续。
2、 集中申报
一些品类比较特殊的商品、货物:图书报刊、危险品、易腐蚀失效、公路口岸进出境的保税货物等经海关批准后可以自货物进境之日起1个月内向海关申报。
3、 两步申报
企业可以分概要申报和完整申报两步分别进行申报,概要申报与完整申报均需在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完成。概要申报可以实施“提前申报”。
以上就是三个特殊情况下的海关申报时限要求,更多进出口清关问题欢迎私信或者留言咨询亚吉达。进出库贸易过程中的海关申报要求相对比较严格,建议是可以找专业代理报关公司操作。